內部流動的一般流程內部流動一般包含以下九個步驟:
第一,內部調動的申請。
1.員工自主申請。員工可根據自己的能力專長和相應崗位的崗位說明書提出申請,經人力資源部會同該員工直接上級共同考察合格者,列入職務輪換備選人員檔案,以便在適當時機選任。
2.部門申請。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發(fā)展計劃和職位變動情況,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內部調動申請。
3.人力資源部結合企業(yè)人力資源規(guī)劃和培訓與開發(fā)政策,審核、調整各部門提出的內部調動申請。
第二,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。
審核的方面主要有:。部門發(fā)展人員計劃是否可行。部門內人員變動人數是否屬實。所提出的輪換人員是否符合輪換條件。綜合考慮各部門職位變動情況,調整各部門輪換申請;
第三,人力資源部做出內部調動的報告(內容應包括擬輪換職位名稱、輪換原因、輪換人員數量、候選人名單及情況介紹)以及內部調動的計劃。
第四,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審批。
第五,員工參加新部門的面試和錄用程序。
第六,人力資源部將核準人員的《人事異動申請表》發(fā)至本人及相關部門并配齊以下材料:。擬輪換職務人員的基本材料。員工績效考核表。直接上級對其所作的全面鑒定第七,人力資源部填寫《人員異動登記表》及相關人事檔案并保存。
第八,員工交接工作,到新部門報到。
第九,人力資源部信息中心更改員工個人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