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許你可以這么說:“上一次土地買賣的事已經過去了,現在想來,我確實有些抱歉,不過……”。接著便要設法讓對方明白,心中也不再怨恨不平,談判便可以順利地進行了。這就是所謂說話的緩動技巧。
□ 話中插話
“話中插話”的說話緩動技巧,具有改變整個談判情勢的力量。
若男曾承辦過一件已經由法院判定的訴訟案件。但談判雙方對于法院裁決的有效性卻還有所爭議,而經過數次的討論,仍無具體結果。不過,若男已看出對方的信心有了些細微的動搖跡象。
法院判決的有效與否,對談判結果具有重大的影響。因此,雖然對方覺得此一議題已無再談下去的必要,但若男仍舊再三地使用“話中插話”的緩動技巧,努力地把話題拉回判決有效與否的問題上。若男一再告訴對方“雖然我們已就法院判決的問題充分地討論過,再重新提出的話,確實是有些煞風景。不過……”,接著便說明自己對判決的看法。就這樣,一有機會,若男便反復陳述對法院判決的看法。最后,對方的信心終于完全動搖,而反過來接受若男的主張了。
五、文件戰(zhàn)術
一家金融公司舉行董事會議,十二名董事圍坐在橢圓型的會議桌前激烈地討論著。有十一名董事面前擺著紙和筆,而另外的一位呢?除了紙筆外,還堆滿了一疊疊的文件資料,每一疊幾乎都厚達十公分。董事們對該次會議的中心議題——有關公司經營方針的變更,均勇躍發(fā)言,各抒己見,一時之間,爭論四起,難達結論。在混亂當中,那位攜帶了大批文件資料的董事,卻一直保持沉默,而每一位起來發(fā)言的董事,都會不約而同地以充滿敬畏的眼光,向那堆文件資料行注目禮。待在座人士都發(fā)言過后,主席遂請那名似乎是有備而來的董事說幾句話。只見這位董事站起來,隨手拿起最上面的一疊資料,簡要地說了幾句話,便又坐了下來。之后,經過一番簡短的討論,十一名董事均認為那最后發(fā)言的董事“言之有理”,而一致同意他的意見,紛亂而冗長的爭論遂告結束。
散會之后,主席趕忙過來與這位一錘定音的董事握手,感謝他所提供的寶貴意見,同時也對其為收集資料所下的工夫表示敬意。
“什么?這些文件資料和今天開的會根本是兩回事嘛!這些東西是秘書整理出來的,先交給我看看,如果沒有保存的必要,就要燒毀了。而我正打算開完會便外出度假,所以順便把它們也帶到了會場。至于我發(fā)表意見時手上拿的字條,不過是剛剛邊聽各位發(fā)言邊隨手記下的摘要。老實說,對這一次的會議,我事前根本就沒做什么準備。”
這位被“誤解”了的董事做了如此解釋。
任何事情,都不能光看表面。平常的董事會議,除了紙筆之外,大家什么也不帶。而這一回,突然出現了一名攜帶了大堆資料與會的董事,除令在座人士驚呀之余,自然也會叫人聯(lián)想到——他帶了這么多參考資料出席會議,想必在事前已做了充分地準備。正因為有這種聯(lián)想,所以,不論這位董事說了些什么,都會使大家覺得“有份量”、“言之有理”,從而毫無異議地采納了。
與開會不同的是,在談判時若要使用“文件戰(zhàn)術”,那么,你所攜帶的“工具”,也就是各種文件資料,一定要與談判本身有關。如果你帶了大批與談判無關的資料前去談判,想“混”的話,一旦被發(fā)現,談判信用便將破產,而前面已再三強調過,談判信用一旦失去,便將再難挽回,也無法彌補了。因此,在談判時,你必須千萬小心,絕對不要為圖一時之便,而犯下招致“信用破產”的錯誤,這是談判的原則。
參加任何談判,都要留意自己所使用的戰(zhàn)術或技巧是否適用于談判的內容,這是非常重要的。所使用的戰(zhàn)術或技巧要是不夠高明、不適合于談判內容,都將使談判難以順利地展開。
“文件戰(zhàn)術”的效果,多半產生在談判一開始,也就是雙方隔著談判桌一坐下來時。為什么呢?試想,如果等談判已進行至某一階段,才突然搬出大批文件資料的話,對方能不起疑嗎?攜帶大堆文件資料前往談判的目的,是要讓對方知道自己事前的準備有多么周到,對談判內容的了解又是何等的深入。但如果中途才搬出大批文件資料,對方就不會如此認為了。
其次要注意的是,一旦采用了“文件戰(zhàn)術”,就要有始有終,在每一次的談判中,都不要忘了把所有的文件資料帶在身邊,否則,將會引起對方的懷疑,甚至蔑視。如果有可以不再攜帶文件資料的理由,則要向對方詳細說明,使其了解。
當談判已進行至某一階段,所有重要的問題均已談妥,僅僅剩下二三個次要問題時,就可以結束你的“文件戰(zhàn)術”了。不過,在撤走所有的文件資料之前,還是有必要向對方提出說明“重要的問題都談過了”!這些資料已經用不著了”,以免令人起疑。還有,如要談判場所改變,使你不方便攜帶大批文件資料前往時,也必須向對方照會一聲“那些東西實在太笨重了,帶起來不方便”?傊斈阌X得再也沒有必要使用“文件戰(zhàn)術”時,不管理由為何,最重要的,是不要使對方心生疑竇。
談判自然是以在自己的“地盤”上舉行較為有利。但是,有時候,卻又不得不深入虎穴,到對方的陣營中展開談判。
若是到對方的陣營中談判時,就不得不考慮文件資料的攜帶問題。搭乘公共汽車不便攜帶大批文件資料,乘坐計程車,也有遺失之虞。而當對方見到你費盡千辛萬苦,“搬”來了堆起來有如一座小山似的文件資料時,頭一個想到的便是——這一定是用“文件戰(zhàn)術”來對付我了。
所以,在對方的陣營中談判時,除了必要的,以及在談判中將使用到的文件資料外,最好什么都不要攜帶。這么做,除了樂得輕松以及不致讓對方起疑外,對信用的提升,也有無形的幫助。
而信用,正是談判成功的關鍵所在。
六、期限效果
從統(tǒng)計數字來看,我們發(fā)現,有很多談判,尤其較復雜的談判,都是在談判斯限即將截止前才達成協(xié)議的。不過,未設定期限的談判也為數不少。
談判若設有期限,那么,除非期限已到,不然的話,談判者是不會感覺到什么壓力存在的;所謂“不見棺材不掉 淚”就是這種道理。
譬如,人平常都不怕死,雖明知每一個人終將難逃一死,但總覺那還是“遙遙無期”的事。然而,若有一天,醫(yī)生突然宣布,你只有一個月好活了,這樣的打擊,是誰可以忍受的呢?
由此可見,當談判的期限愈接近,雙方的不安與焦慮感便會日益擴大,而這種不安與焦慮,在談判終止的那一天,那一時刻,將會達到頂點——這也正是運用談判技巧的最佳時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