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2 日一聲槌響,不是2011年的拍賣收官,而是法院裁定,沸沸揚揚半年之久的陶瓷鑒定專家毛曉滬“做假售假”案以原告請求被駁回似乎落下了帷幕。本是一件普通的案件,竟然牽動公安部、國家文物局的高層,可見和“文物”沾邊的皆非等閑之輩。等不及上訴期限最后幾小時的到來,以受害人身份出現(xiàn)的毛曉滬就迫不及待地召開了新聞發(fā)布會,面對眾多媒體,郁悶已久的毛曉滬慷慨陳詞,不過主題似不在案件本身,而是更多指向了由來已久的國內(nèi)收藏亂象和體制內(nèi)外專家之爭。
魚龍混雜之藏家之亂
當今中國收藏已成為經(jīng)濟發(fā)展的高地,資金流的洼地。在席卷世界范圍的金融危機沖擊下,只有收藏行業(yè)逆市飄紅,呈現(xiàn)急劇增長態(tài)勢。據(jù)統(tǒng)計,截至2011年上半年,全國拍賣業(yè)實現(xiàn)成交總額3029億元,同比增加20.8%。1981年發(fā)行的1分硬幣,目前在收藏市場上的價格穩(wěn)定在1500元左右,較面值相比漲了15萬倍;2007年,徐悲鴻的《落花人獨立》以490多萬元競拍成功,2010年拍賣成交價6496萬元;今年1.71億元拍出的《巴人汲水圖》2004年成交價格僅1650萬元……諸如此類,充分說明收藏已經(jīng)成為不可或缺的經(jīng)營行業(yè)之一。
收藏作為中國幾千年來社會發(fā)展的風向標,歷來是社會階層劃分的分水嶺。而今天不下7000萬人的收藏規(guī)模實屬前所未有。從達官富豪、文人墨客到販夫走卒,真正進入了全民時代。收藏已不再是簪纓世家、書香門第的專屬。其間小民暴富的心態(tài)、家產(chǎn)保值的心態(tài)、資本投機的心態(tài)、通脹預期恐懼的心態(tài)不一而足,更有“洗錢”、“雅賄”者暗度陳倉,已成魚龍混雜的淵藪。人去樓空,物是人非,設若叢碧再世,情何以堪?
真假難辨之藏品之亂
傳統(tǒng)的文物鑒定靠的是“眼學”,前提是必須有大量的真品過眼過手,還要有師傅點撥和自學自悟,主觀性強。雖然目前陸續(xù)開發(fā)出許多科技檢測手段,但缺乏一個完整的數(shù)據(jù)庫,況且高仿者也很快找到了應付的門道。在景德鎮(zhèn),你可以買到現(xiàn)成的明代成化年或清朝康熙年的釉料,再在古代窯址取土燒制,做出的瓷器,其化學成分和古瓷完全相同。一位泰斗級瓷器專家到那里考察后,再也不肯為別人作鑒定。而堂而皇之的造假、賣假、買假更是到了見怪不怪的地步。
文化的存在與否是一個民族存在與否的唯一標識。各民族經(jīng)過長期歷史積淀而形成的思維方式、價值標準和情感趨向,物化為文物而薪火相傳,作為這一文明的原始印證,具有無法替代和不可復制的永恒價值,由此,真實性、學術性、稀缺性成為文物的特有標識,也是衡量其價值的標準,是擁有者身份和社會地位的象征。雖然,文物造假古已有之,但其人其物的影響范圍實在有限,與今日市場造假的“與時俱進”絕不可同日而語。有專家言:目前的情況至少有90%的藏家其90%的藏品都是假貨。更為可怕的是假貨已經(jīng)登堂入室,堂而皇之地上圖錄、上拍賣會,全不顧眾目睽睽!人們不禁懷疑:“文物”還是文物嗎?
門戶之爭之專家之亂
目前業(yè)內(nèi)專家大體可分為“體制內(nèi)”和“體制外”兩種,“體制內(nèi)”主要指國家、省、市級文物主管部門主導的文物鑒定委員會和文化部認證的鑒定專家,擁有公立博物館資源和學術研究的權威地位,是公認的“國家隊”,或被稱為“學院派”,但其中不乏因行政之便而獲專家之名者。按照現(xiàn)行法規(guī),這些專家只對文博系統(tǒng)及相關部門(如海關、司法、公安)指定的任務而不對社會和私人開展鑒定活動,但近年來“國家隊”成員也頻頻現(xiàn)身于各類鑒定活動。“體制外”或被稱為“實戰(zhàn)派”的專家則完全依賴于市場實踐和口碑,市場信息多,交際能力強,但知識缺乏系統(tǒng)性,大多是活學活用,理論上有所建樹者鳳毛麟角。其實,收藏史上兩類專家絕少“廟堂”與“江湖”之爭,倒是互學互重、取長補短的佳話不斷,只是“名利”當頭,都撕下了文化的斯文面皮,以己之長攻人之短,門戶之爭大有愈演愈烈之勢。
借此亂象,徒有其名、渾水摸魚者層出不窮,鑒定證書滿天飛,“專家濫”已成泛濫之勢。
作為藏家而言,要想對自己的藏品負責,只能是“只選對的”,尤其是有四類專家需要收藏愛好者斟酌看待。
一是雖供職于文物部門但搞行政管理出身的行政型專家;二是敢于通吃各種門類的全能型專家;三是缺乏市場歷練的書本型專家;四是唯利是圖的無德專家。
其實,博物館和民間收藏界各有優(yōu)勢,使收藏成為一種文化產(chǎn)業(yè),必須官民并舉。
似是而非之法律之亂
沒規(guī)矩不成方圓。
首先,我國民間文物流通始終處于法律的空白地帶,眾多的古玩市場、鑒定機構只有工商執(zhí)照,游離在文物部門監(jiān)管之外。
其次,按照我國《文物法》規(guī)定,凡在中國國土領域及海域內(nèi)出土的無主文物,均歸國家所有。目前能見到的老窯器通常都是地里挖的、海里打撈的,傳世品數(shù)量很少,許多藏家對手中藏品的來歷難以說清,不免忐忑。對此,有人認為,第一,出土文物不能與具有出土痕跡的文物畫等號;第二,《文物法》頒布之前出土的文物不應在管轄范圍。而對文物的所屬判定,應當是誰主張、誰舉證,如果沒有證據(jù),就不能剝奪收藏者藏品的所有權。
第三,出于對文物所有權界定的模糊認識,許多拍賣行拒絕真品進入拍賣程序,而知假賣假卻可以靠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》的“拍賣人、委托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?zhèn)位蛘咂焚|(zhì)的,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。”而大行其道。另一方面,來自中拍協(xié)和北京保利、中國嘉德、北京瀚海、北京匡時四家公司官網(wǎng)的數(shù)據(jù)顯示,僅四家公司2010年拍賣總成交額即達226億元。如此巨額交易,拍品真耶?假耶?
毛曉滬案似告一段落。但由此可窺見收藏界的一隅亂象。清者自清,濁者自濁,我們既寄希望于專家們的潔身自愛,也希望藏家的理性認知,更希望在國家層面的撥亂反正。因為收藏不僅負載歷史,收藏本身就是直接的歷史。收藏歷史,更要創(chuàng)造歷史。
沒有未來的歷史都是故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