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上午,本網(wǎng)記者接到群眾反映,稱蘭溪市永昌街道西何村的一處清代建筑下挖出了一瓷罐,被一村民拿回家放了起來,也不知道是不是古董。
記者立刻將這一情況向蘭溪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作了反映。該局文物科童科長說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》第五條規(guī)定,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、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,屬于國家所有。同時,他立即聯(lián)系了市博物館副館長周菊青。
在永昌派出所民警及永昌街道聯(lián)村干部的陪同下,記者跟隨周菊青等人來到西何村。該村黨支部書記何素清介紹了事情的經過。發(fā)現(xiàn)“寶貝”的是在村中一處清晚期民房建筑下,該建筑是村里一個叫何禮微的商人建造的。何禮微去世后,其后代因長期在外經商,就將它送給了村里。土改時期,這里曾是西何農會舊址,現(xiàn)為集體用房。前段時間村里決定對該建筑進行修繕,改造成村文化活動室,于是請一些村民來幫忙。村民在干活時從該建筑底部挖出了一個瓷罐。
隨后,何素清帶著大家來到施工現(xiàn)場。最先挖到“寶貝”的村民吳金林告訴記者,7月28日上午,他和另外幾名干活的村民準備把土撬掉后鋪上水泥,當撬到地下20多厘米的時候,突然感覺鐵鍬碰到了什么東西,于是他立刻喊大伙過來瞧瞧。大家仔細一看,原來土中埋了一個瓷罐。村民何進明就把瓷罐小心翼翼地挖了出來,瓷罐是空的,四周沾滿了泥土,看不出樣子。隨即何進明將瓷罐抱回家中,洗干凈后放了起來。
見文物專家來了,何進明將瓷罐拿了出來。周菊青和其他兩名工作人員仔細鑒定后,認定這是個普通的瓷器。周菊青說,無論從器形、釉色,還是其它方面來判斷,這都是個很常見的瓷罐,現(xiàn)在的農村隨處可見,老百姓用它來裝酒或者糧食。聽完專家的話后,何進明有些失望,“當時還以為挖到個‘寶貝’,想不到是一個普通的罐子。”
周菊青提醒市民,現(xiàn)在不少老百姓缺乏文物保護意識。按照國家相關規(guī)定,凡是老百姓在勞動過程中挖到的文物都應及時向當?shù)匚幕鞴懿块T反映,再由他們上報給當?shù)夭┪镳^,作為國有文物進行統(tǒng)一保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