陶管水壓試驗方法
標準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
標準號 GB 2836-81
標準發(fā)布單位 國家標準總局
抗?jié)B透性是指陶管承受一定內部靜水壓力而不出現(xiàn)管壁滲漏的能力。
1 試樣
1.1 按照產(chǎn)品標準的有關規(guī)定取樣。
1.2 水壓試驗之試樣為陶管整管。所取試樣端面或承口底部平面應當平整、無粘疤或裂口,以利密封。
2 試驗裝置
2.1 試驗裝置如圖所示。它應能保證陶管端面密封,并能方便地使陶管內部充滿清水。
注:能滿足上述要求的其他類型的裝置也可用于本項試驗。
2.2 可用機械的或手動的試壓泵向陶管內部施加靜水壓力,可也用其他能維持一定靜水壓力的裝置來達到以上目的。
2.3 應當使用校正過的壓力計來測量陶管內部靜水壓力,壓力計精度等級至少為一級。推薦使用分度為0.05公斤/厘米[2]、表盤直徑為150毫米的壓力表。
3 試驗步驟
3.1 將陶管管身兩端妥善密封。向管內放進水不表水至管子內部充滿為止,關閉出氣閥與進水閥。
3.2 用試壓泵向陶管內部逐漸施加靜水壓力。壓力的增長速度應控制在30秒以后達到產(chǎn)品標準規(guī)定的試驗壓力值。
注意:無論采用何種裝置,均應使管內壁最高處達到規(guī)定的壓力值。
3.3 在規(guī)定的壓力下保持5分鐘,如陶管未發(fā)生破裂或表面滲漏,即為合格。
4 試驗記錄
每次試驗應記錄下列內容:
a.試樣名稱、編號及送樣單位;
b.試樣公稱尺寸與試樣數(shù)量;
c.每個試樣試驗時靜水壓力值、壓力維持時間、試驗觀察結果;
d.試驗日期和試驗人員。
附加說明:
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材料工業(yè)部提出。
本標準由建筑材料工業(yè)部山東工業(yè)陶瓷研究所負責起草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沈際康、郄君乾、向俊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