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明代王府定燒瓷器時底部書寫的款識 。朱元璋建立明王朝后,子孫相襲為王者多,因之傳世與出土青花瓷器中,書寫王府款者不少,如德府造用、長府造用、趙府造用、晉府造用、萬歷丁亥年造黔府應(yīng)用、潘府佳器、郝府佳器、秦府典膳所等。這些王府定燒瓷器的時間多在萬歷(1573-1619)時期。 有寫甲戌春孟趙府造用者則是崇禎七年(1634)定燒的。清代有道光丁未定府行有恒堂制造款識者,多為粉彩瓷器。宜興紫砂中亦有咸豐年定府行有恒堂定燒的茶壺,傳世品較少。